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6-12 15:32:20 | 作者: 压铸模具制造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五金冲压模具和精密金属结构件冲压及焊接共两部分,主要使用在于汽车领域及3C电子领域。
公司专门干汽车五金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冲压、焊接及组装。集团公司有着先进的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为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汽车零部件领域,涵盖多个汽车核心系统,包括底盘系统、仪表盘系统、座椅系统、排气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等。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模具工艺设计、冲压成型、焊接总成、装配交付等链条式服务的企业,并均具备量产能力,能够针对不一样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轻量化解决方案。
公司在国内外拥有多家制造基地,全方面覆盖国内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公司旗下生产基地的生产布局示例如下/:
公司金属结构件产品除应用于汽车外,在办公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消防、建筑家居等领域有广泛应用,具体如下:
/公司所属行业不存在很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基本的产品为非标产品,具有很强的定制化特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质取胜”的经营模式。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从模具订单承接到产品最终交付通常要持续10-16个月,从零部件总成项目的定点到项目换代升级通常要持续3-5年;别的业务领域,交付周期主要受工艺开发强度、量产生命周期、客户维护等多方面影响,具有特定性。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较为饱和,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可预期性较强。
汽车模具产品具有生产和验收周期长、单个合同金额差异大等特点。模具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会存在产能不均衡的现象,公司会通过外协等方式调整产能不均衡状况。汽车冲压件产品品种众多,大小不一,不同项目冲压件的工序不同、冲次不同,因此汽车冲压件产能很难准确统计。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3、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金额情况详见“第十节、五、43、(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所述。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铭科精技(香港)增资10,000万港元,铭科精技(香港)收到增资款后,再向其子公司竹田盛安(香港)提供同等金额的借款;竹田盛安(香港)收到借款后,再向其子公司竹田盛安(泰国)提供同等金额的借款,上述资金大多数都用在竹田盛安(泰国)二期厂房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购置机器设备和补充流动资金等。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和项目进度陆续投入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精技(香港)的注册资本将由4,000万港元增加至14,000万港元。
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先后成立两家孙公司。新成立公司信息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4,3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47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86%。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4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3,535.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已获公司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28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实施完毕。
以上相关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请投资者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号),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5万股,发行价为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361,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429,07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932,420.2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这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1040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767,583.1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87,779,515.81元,本年度使用24,988,067.3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12,767,583.1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547,115.9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人民币195,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4,932,420.20元减去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结余金额262,164,837.08元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382,278.8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