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危险品企业包装袋含大量油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
时间: 2024-10-15 18:04:31 | 作者: 压铸模具制造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依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废料。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危废代码为900-041-49;如确定沾染油品为矿物油,则根据名录描述“其他生产、销售、使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应按照含矿物油废物来管理,危废代码为:900-249-08。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首先应确定化学危险品企业在什么环节产生的包装袋,根据该包装袋盛装的油是什么油来判断是否属于上述代码范畴。此外,对不明确有没有危险的特性的固态废料,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