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环侦打掉一非法经营危废物团伙!
时间: 2024-06-04 08:12:41 | 作者: 压铸模具展示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历经5月奋战,近日破获一起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案,收缴涉案物品约32吨、机械器具22件,涉案人员已悉数抓获。
据悉,此案系四川省公安厅督办案件,也是眉山警方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中办理的首起非法经营废旧油桶等危险废旧物品案。
陈某某聘用切割人员段某某、运输人员孟某某、搬运工王某某、冲床工阚某、黄某,焊工阚某、黄某、代某等,在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三宝村的力强卷帘门配件厂(下文称“三宝力强”)开展生产经营。
2019年6月以来,为节约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以及环评资质的情况下,他在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胡林建材厂”厂区内,租赁一厂房(下文称“修文厂房” ),将收购的废铁桶进行先期切割处置后运回“三宝力强”,作为卷帘门配件生产原料或外售。
2020年11月15日,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其查获。15、16两日,他们连续作战,在陈某某“三宝力强”和“修文厂房”进行现场检查,共查获通过切割作业生产的铁片7.43吨;切割下的油桶底、盖共13.6吨;切割油桶铁片、桶盖和底柱时产生的共废机油6.28吨、废旧油桶5.92吨,以及含蓝色的翻新铁桶198个,3.56吨,并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登记后,转存至四川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物品库房内封存。
2020年11月16日,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通报案情,并迅即启动联合办案机制。
2020年11月16日午时,环侦大队接到分局指令后,当即展开侦查。大队主要领导以及骨干民警等近十名警力兵分两路,在一路警力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予以扣押的同时,一路民警对陈某某“修文厂房”进行全方位检查。他们在厂房里的地面上发现一道长约3米、深约20厘米的不规则油坑,坑内有大量的油渍液体。
同时,在现场还查获作案工具铁铲、推车、水瓢、漏斗、切割机、钢钎、油漆刷、水瓢、铁桶等机械器具共22件。不但厂房地面还剩余部分铁桶,车牌为川R467XX的车辆上还存放了一车从乐山某厂回收回来的废旧铁桶以及部分油渍残渣、切割出的桶身等物品。为了阻止其非法加工生产,大队当场依法对刷漆等工具予以扣押。
结合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警力马不停蹄对陈某某“修文厂房”内存放的剩余物品进行了清点、称量,川R467XX红色货车上的废旧铁桶143个,重达2.66吨;厂房内地面有危险物标识的废旧铁桶99个,重达1.78吨;切割机旁切割掉桶盖和底盖的桶身有0.29吨;厂房里还有一筐油渍残渣,重量为0.42吨。
为了彻底查清陈某某非法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的利益链条,大队办案人员紧锣密鼓展开侦查。
经半月紧张奋战,查明:陈某某于2020年11月5日向一名微信名称为“某某,收售二手工程机械”的男子李某某在乐山市某某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废旧机油桶408个,而李某某通过微信向四川某某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处以20元一个的价格购买408个废旧油桶,再以28元钱一个的价格销售给陈某某。陈某某分别于2020年11月12日安排运输司机孟某某,搬运工王某某从四川某某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将143个旧油桶运回“修文厂房”,2020年11月14日陈某某与孟某某各自驾车与搬运工王某某一同将265个旧油桶从四川某某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运回“修文厂房”。
同时查明,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陈某某向微信名为“某先生”的男子销售了三批刷漆翻新桶共300个,重达5吨;期间陈某某向某先生购买废油桶5批次217个,重达3吨多。
此后,为了打击环境犯罪,确保长江流域环境安全,东坡区分局、东坡区检察院、东坡区法院、市局相关警种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深入“会诊”,为打击、惩治环境犯罪提供导向。
分局环侦大队迅速与分局相关警种及市局刑侦支队食药环森大队等部门迅速成立联合侦查小组,循线追踪,进一步摸清了涉案嫌疑人的资金流向以及收购、销售情况,对废旧油桶的收购网络及切割加工用途、翻新油桶和半成品的销售网络做全面梳理,逐步锁定所有涉案嫌疑人获利等具体情况。
通过对嫌疑犯关系脉络的梳理,汇集嫌疑人购买废旧油桶的来源、运输车辆、销售渠道、销售去向等线索,该案涉及成都市、乐山市、成都新津区、成都温江区及眉山东坡区、彭山区、青神县、丹棱县等多地,涉案人员涉及重庆市、乐山市、眉山周边地区等地。
经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聘请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陈某某涉嫌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行为致生态环境损害开展污染性质鉴定。
同时,东坡分局聘请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别判定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陈某某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案中的涉案物品(包括刷蓝色油漆的铁桶及有“润滑油”、“液压油”、“齿轮油”、“轴承油”等字样的铁桶)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2020年11月19日,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将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罪的嫌疑犯陈某进行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4日对陈某依法执行逮捕。
2021年2月2日、3日,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对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罪的嫌疑犯孟某、王某相继依法取保候审。
2021年3月9日,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联合市局刑侦支队,兵分两路在乐山、青神县等地将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嫌疑犯官某、李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将官某、李某刑事拘留。
2021年3月26日,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环侦大队办案人员再接再厉,循线追踪,在重庆市大足区将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犯罪的嫌疑人段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2人,监视居住1人,移送起诉3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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